一、受理对象
全市范围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职工、工会工作者、工会组织。
二、受理方式
书信、电子邮件、传真、电话、走访等。
三、受理程序
四、信访要求
来访人提出信访事项,应当客观真实,对其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,不得捏造、歪曲事实,不得诬告、陷害他人。在信访过程中应当遵守法律、法规、不得损害国家、社会、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,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。
来源:
点击量:545
发布日期:2013-10-16 14:58:4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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